首页 > 行业新闻 > 新《安全生产法》做出明确规定,9月1日起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新《安全生产法》做出明确规定,9月1日起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发布时间:2021-07-19 09:53:18 作者:Administrator 203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其中,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方面,新《安全生产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矿山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和资质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一系列规定。

餐饮等行业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针对餐饮等行业燃气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相关的报警设备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六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

本次修改国家有关部门深刻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餐饮行业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且保障其正常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必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一,罚款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第二,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

第三,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大幅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体现了国家希望对违法行为真正起到强大震慑作用,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必须实施严格、精准、规范落实: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共同推动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

应急管理部强调,要强化普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奖惩结合。对典型执法案例进行评价,选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优秀案例进行记功和嘉奖。对执法不严格、走过场、程序不规范的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和批评。在执法同时,还要热情服务,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指导服务,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明查暗访将成为常态。既要发现问题,又带着专家帮助指导解决问题,实现安全执法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达到服务企业、推动安全发展的目的。



ICP备案:蜀ICP备20013204号 蜀公网安备51072402110043号

Copyright © 2020-2022.滁州科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